期货交易

如何通过商品期货实现资产配置与风险管理 (如何通过商品找到厂家)

发布日期:2025-08-25

在当今复杂多变的全球经济环境中,资产配置与风险管理已成为投资者和机构的核心关注点。商品期货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工具,不仅为市场提供了价格发现和套期保值的功能,还在资产多元化和风险对冲方面扮演着关键角色。本文将从商品期货的基本特性出发,详细探讨其如何助力实现有效的资产配置与风险管理,并简要分析其与实体经济的联系,例如如何通过商品找到生产厂家这一实际应用。

商品期货的本质是一种标准化合约,允许交易者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以预定价格买卖某种商品,如能源、农产品或金属等。这种机制为投资者提供了对冲价格波动风险的工具。例如,一家制造企业可能面临原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通过买入相应的期货合约,可以锁定成本,避免未来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不确定性。从资产配置的角度来看,商品期货与其他传统资产类别(如股票和债券)的相关性较低,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呈负相关。这意味着,将商品期货纳入投资组合可以有效分散风险,提升整体收益的稳定性。尤其是在通胀压力上升的时期,商品价格往往上涨,期货合约可以对冲货币贬值带来的资产缩水风险。

商品期货市场的流动性高、透明度强,为投资者提供了灵活的操作空间。通过杠杆效应,投资者可以用较少的资金控制较大价值的合约,从而放大收益潜力(但同时风险也随之增加)。在风险管理方面,投资者可以利用期货合约进行套期保值,例如,如果持有大量实物商品(如原油或大豆),可以通过卖出期货合约来对冲价格下跌的风险。反之,如果预期价格上涨,可以通过买入合约来获取收益。这种灵活性使得商品期货成为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 alike 的重要工具。商品期货市场与全球宏观经济指标(如GDP增长、通胀率、地缘政治事件)紧密相连,投资者可以通过分析这些因素来优化配置策略,例如在经济增长期增持工业金属期货,或在农业灾害频发时关注农产品合约。

进一步地,商品期货还与实体经济中的供应链管理密切相关,这引出了“如何通过商品找到厂家”的问题。商品期货市场的基础是实物商品,其价格波动直接反映了供需关系。投资者或企业可以通过追踪特定商品(如铜、玉米或原油)的期货价格和交易数据,推断出生产厂家的动态。例如,如果铜期货价格持续上涨,可能表明制造业需求旺盛,进而可以定位到相关的铜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同样,农产品期货的价格趋势可以帮助食品加工企业找到可靠的原料供应商。这种联系不仅有助于投资者进行更精准的资产配置(例如,投资于与强势商品相关的股票或ETF),还能为企业提供风险管理 insights,比如通过期货市场预测原材料成本,从而优化采购策略。

商品期货投资并非没有挑战。高杠杆带来的风险可能导致重大损失,尤其是对于缺乏经验的投资者。市场波动性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天气变化、政治动荡和全球贸易政策,这些都可能引发价格剧烈变动。因此,有效的风险管理至关重要,投资者应采用止损订单、仓位控制和多样化策略来 mitigate 潜在损失。同时,商品期货市场需要较强的专业知识,建议投资者通过教育、咨询专业人士或使用模拟交易平台来提升技能。

商品期货是实现资产配置与风险管理的强大工具,它通过提供对冲机制、增强组合多样性和连接实体经济,帮助投资者 navigate 不确定的市场环境。通过深入理解商品期货的运作机制,并结合宏观分析,投资者可以不仅优化自己的投资策略,还能间接参与到供应链管理中,例如通过商品数据找到优质厂家。最终,成功的应用依赖于持续学习、风险意识和适应性策略。


施工企业会计中,有几张购买羊绒衫的发票,我应怎么做分录,业务招待费包括哪些,税务局有何规定?

借:管理费用 贷:现金 业务招待费是指纳税人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 中国是礼仪之邦,传统的习俗,同时纳税人也是为了联系业务或促销、处理社会关系等目的,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招待费用在所难免。 而企业所得税(包括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对纳税人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之所以要加以限制,其目的:一是公平税负。 由于业务招待费并无定数,有的纳税人发生的数额较大,有的纳税人发生的数额较小,而国家税收政策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所得应当就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如果按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实行据实税前扣除,对业务招待费发生多的,相应就少缴多达招待费的33%的所得税。 由此造成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的显失公平;二是防止国家税收的流失。 业务招待费相对于纳税人,是实实在在的费用支出,其发生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税收,所以国家以法律的形式,对超出一定比例的业务招待费作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其实质也就是相当于对纳税人超过一定比例的招待费从税后利润中支付。 从税收的角度,并不是说对招待费就不允许列支或必须在税后列支,对其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以实际发生额按会计制度规定的科目中进行反映,只不过在年度所得税申报时按税收政策的有关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处理,依法纳税即可;三是通过税收的手段来遏制纳税人业务招待费的无休止增长。 纳税人在以招待费的形式进行消费的同时再按33%的比例缴纳企业所得税,无形之中又加大了企业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并不仅仅是为取得财政收入的目的,同时还“肩负”国家的宏观调控的角色:通过征收所得税,以树立纳税人的节约意识,将更多的经营所得用于扩大再生产或公益事业等。 一、业务招待费的范围 纳税人为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而发生的招待形式多种多样,特别是随着社会物质文化、精神文化生活的丰富,招待形式也出现多样化,如娱乐活动、安排客户旅游活动等。 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到底哪一些支出是属业务招待费的范畴?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税收制度上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 例如财政部在《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中对业务招待费的开支范围包括:在接待地发生的交通费、用餐费和住宿费。 当然这对企业并不适用,并且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的有关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作为“其他扣除项目”,而并未作为“招待费”处理。 虽然在税收政策中并未对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作出更多的解释,但在税务执法实践中,税务机关通常将业务招待费的支付范围界定为餐饮、住宿费(员工外出开会、出差,发生的住宿费为“差旅费”)、香烟、食品、茶叶、礼品、正常的娱乐活动、安排客户旅游产生的费用等其他支出。 但上述支出并非一概而论,如:一般来讲,外购礼品用于赠送的,应作为业务招待费,但如果礼品是纳税人自行生产或经过委托加工,对企业的形象、产品有标记及宣传作用的,也可作为业务宣传费。 同时要严格区分给客户的回扣、贿络等非法支出,对此不能作为招待费而应直接作纳税调整。 二、业务招待费的计提基数的确定 一般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第四十三条: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是按纳税人“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一定比例内的允许税前扣除。 “全年销售收入或者营业收入”不同于“全年的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条例第五条(一)项所称生产、经营收入,是指纳税人从事主营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服务收入,营运收入,工程价款结算收入,工业性作业收入以及其他业务收入”之规定,销售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均为企业生产、经营收入的一部分,因而如果仅就销售收入来说并不包含其他业务收入。 但营业收入应指经营业务收入,其内涵显然应该大于销售收入,应包括从事各类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并且根据1998年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销售(营业)收入是指纳税人的基本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其其他业务收入具体包括:销售材料、废料、废旧物资等收入、技术转让收入(不含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收入、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入和自产、委托加工产品视同销售收入。 所以,作为业务招待费允许扣除的基数是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销售退回和折扣、折让的收入额。 对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纳税人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或从股份企业分回的股息等,不作为招待费税前扣除的基数。 特殊规定: 1、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计算税前扣除业务招待费的营业收入额为纳税人当年的全部收入减去免税收入后的余额,然后再按上述规定的标准内计算。 (国税发[1999]65号); 2、《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906号)规定:金融保险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应依扣除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3、对有些企业主要从事对外投资、代理等业务,没有行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业务招待费不能按照行业财务制度规定的比例执行。 根据《关于没有主营业务收入企业开支业务招待费问题的通知》(财企[2001]251号)规定,凡是没有行业会计制度规定的销售或营业等主营业务收入的企业,可以按企业所取得的各类收益,包括投资收益、期货收益、代购代销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作为扣除基数。 对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国税发[1997]43号)规定:按其“收入总额”的一定比例扣除。 而在《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的第四条规定:“个体户的收入总额是指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 三、业务招待费扣除比例 1、内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下列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据实扣除: 全年销货净额在1500万元及以下的,不得超过销货净额的5‰;全年销货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不得超过该部分销货净额的3‰。 例如:某工业企业2004年全年实现销售收入为元,其中销售折扣(折让)为元。 该纳税人的销售折扣(折让)应遵循费用相关性和合理性原则进行剔除处理。 由此,其全年营业收入净额应确定为=(元)。 其具体计算是按超额累计法计算,也称为超额累退计算,是分档分级计算的。 由于该企业的全年营业收入净额大于1500万元,对1500万元营业收入部分可扣除业务招待费为:1500万元×5‰=(元) 超过1500万元营业收入部分可扣除业务招待费为:()×3‰=(元 因此,该企业全年可计算扣除业务招待费的最高限额为+=(元) 2、外商投资企业的扣除标准如下:(1)全年销货净额在1500万以下的,不超过销货净额的千分之五;销货净额超过1500万的,不得超过该部分销货净额的千分之三2)全年业务收入总额在500万以下的,不超过业务收入总额的千分之十;收入总额超过500万的部分,不得超过该部分收入总额的千分之五。 3、对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国税发[1997]43号)第二十九条规定:“个体户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由其提供合法凭证或单据,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在其收入总额的5‰以内据实扣除。 ” 特殊规定: 1、财商字[1993]第463号文规定,代理进出口业务的代购代销收入可按不超过2%的比例列支业务招待费,新税制实行后,此项规定是否继续执行。 经研究,为鼓励外贸企业开展代理进出口业务,同时考虑开展此项业务招待费用支出的实际情况,暂按上述规定继续执行,超过2%部分作纳税调整财税字[1995]056号) 2、对主要从事对外投资、代理等业务的企业,由于没有行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销售或者营业等主营业务收入,可以按其所取得的各类收益不超过2%的比例以内,可据实扣除财企[2001]251号) 四、纳税人对业务招待费的举证责任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业务招待费”严重超标,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很多企业利用“业务招待费”当“掩体”,以跑项目、联系业务、招揽生意为名,把“不好入账”的礼品、礼金、娱乐、补助、个人消费、“虚报冒领”等违规支出列入其中,以偷逃国家税收。 所以,不论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还是《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等都规定:纳税人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能证明真实性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 五、业务招待费的会计核算 从实践中,有的纳税人为了控制招待费等目的,采取业务招待费预提,这里必须强调的是,业务招待费的扣除不能按提取数,而要求是按实际发生数在税法规定的限额内据实进行扣除;还有的纳税人对发生的业务招待费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其他支出”等损益类科目,在税收上,不论会计上在哪个损益类科目反映,都应“踢”出来进行纳税调整;还有的纳税人将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从“应付福利费”科目中列支,对此,只要不影响损益,也就是在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前提下不用进行纳税调整。 会计制度对业务招待费正确的会计处理应当是计入“管理费用”的二级科目“招待费”,但这只是一般性的规定。 根据“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实际成本原则”、“配比原则”等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对有一些的业务招待费,如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会计制度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原企业会计制度对开办费应当在企业开始生产经营以后的一定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现行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对开办费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取得营业收入时停止归集,并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而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 如果对企业发生的招待费直接从开办费中不论是一次或分期进入损益允许税税前扣除,都会带来执行政策的不公平,并且纳税人可以规避纳税责任。 由此,根据新的会计制度规定,笔者认为:应当在企业应在摊销开办费的第一年,与当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合并,在按当年营业收入准予列支业务招待费的限额内据实列支;超过限额的年终应一次性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指数基金适合做定投吗?

指数基金是定期定投的最佳投资工具 在各类证券投资基金中,哪一类基金最适合做定期定投呢?下面我们从定期定投的出发点和优势来分析。 第一,从投资波动性角度分析,指数基金适宜进行定期定投。 指数基金作为一种被动投资工具,是典型的靠天吃饭的产品,其指数化投资收益严格跟随市场波动,这种高波动性的投资产品正好可以通过定期定投来降低风险,定投的效果最佳。 而其他波动性较低的投资工具,如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定期定投的优势无法发挥,其长期投资收益也不具备吸引力。 第二,从投资纪律性的角度出发,指数基金也是适合定期定投的品种。 定期定投的目的是通过投资时机选择的纪律性来避免追涨杀跌。 而从证券选择的纪律性来比较,指数基金是投资纪律性最强的基金产品,它严格按照目标指数构造投资组合。 把定期定投和指数基金结合起来,可以从时机选择和证券选择两个方面严格执行投资纪律,达到相得益彰的投资效果。 而其他一些主动性的投资产品(如积极管理的股票型基金),其投资管理受基金经理的主观影响较大,有可能在市场低点的时候股票仓位也比较低,就没有达到摊低投资成本的效果。 第三,指数基金长期收益稳定,是分享经济成长的投资工具。 从各个证券市场的历史数据分析可以看出,从长期投资的角度出发,在一个国家经济保持适当增长的前提下,指数化投资的收益率是相当可观的,并且明显高于GDP的增长。 例如,美国过去20年GDP的平均增长率为5.1%,s&p500指数过去20年的平均收益率10.5%;法国过去20年GDP的平均增长率为4.1%,法国CAC40指数过去20年的平均收益率为11.6%。 三、定期定投也可以进行核心——卫星资产配置 有些基金投资者不甘于获得指数化的长期投资回报,希望能在指数投资的基础上获得一定的超额收益,这类投资者可以参考国外养老金投资普遍实用的核心——卫星资产配置方式。 普通个人投资者也可以构造自己的核心——卫星投资组合,最简单而且也是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把一部分资产(比如一半)投资于指数基金上,指数基金的收益率就是整个市场的平均收益率。 当然,如果你不满足于指数基金所带来的市场化的平均回报,这时投资者可以把指数基金以外资金作为卫星投资配置到2-3只主动基金上,以期望获得超额收益的机会。 核心卫星投资方法将主动策略和被动策略有机地结合起来,融合了被动投资低成本、低风险、长期收益稳定和主动投资获取超额收益机会的优势。

股票的含义是什么?

什么是股票?股票有什么特征?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 股票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 这种所有权是一种综合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 收取股息或分享红利等。 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 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 股票一般可以通过买卖方式有偿转让,股东能通过股票转让收回其投资,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 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是债权债务关系。 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有限只任,承担风险,分享收益。 股票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已有近400年的历史。 作为人类文明的成果,股份制和股票也适用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企业可以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用于生产经营。 国家可通过控制多数股权的方式,用同样的资金控制更多的资源。 目前在上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绝大部分是国家控股公司。 股票具有以下基本特征:(l)不可偿还性。 股票是一种无偿还期限的有价证券,投资者认购了股票后,就不能再要求退股,只能到二级市场卖给第三者。 股票的转让只意味着公司股东的改变,并不减少公司资本。 从期限上看,只要公司存在,它所发行的股票就存在,股票的期限等于公司存续的期限。 (2)参与性。 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选举公司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 股票持有者的投资意志和享有的经济利益,通常是通过行使股东参与权来实现的。 股东参与公司决策的权利大小,取决于其所持有的股份的多少.从实践中看,只要股东持有的股票数量达到左右决策结果所需的实际多数时,就能掌握公司的决策控制权。 (3)收益性。 股东凭其持有的股票,有权从公司领取股息或红利,获取投资的收益。 股息或红利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公司的盈利分配政策。 股票的收益性,还表现在股票投资者可以获得价差收人或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通过低价买人和高价卖出股票,投资者可以赚取价差利润。 以美国可口可乐公司股票为例。 如果在1983年底投资1000美元买人该公司股票,到 1994年7月便能以 11 554美元的市场价格卖出,赚取10倍多的利润。 在通货膨胀时,股票价格会随着公司原有资产重置价格上升而上涨,从而避免了资产贬值。 股票通常被视为在高通货膨胀期间可优先选择的投资对象。 (4)流通性。 股票的流通性是指股票在不同投资者之间的可交易性。 流通性通常以可流通的股票数量、股票成交量以及股价对交易量的敏感程度来衡量。 可流通股数越多,成交量越大,价格对成交量越不敏感(价格不会随着成交量一同变化),股票的流通性就越好,反之就越差。 股票的流通,使投资者可以在市场上卖出所持有的股票,取得现金。 通过股票的流通和股价的变动,可以看出人们对于相关行业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和盈利潜力的判断。 那些在流通市场上吸引大量投资者、股价不断上涨的行业和公司,可以通过增发股票,不断吸收大量资本进人生产经营活动,收到了优化资源配置的效果。 (5)价格波动性和风险性。 股票在交易市场上作为交易对象,同商品一样,有自己的市场行情和市场价格。 由于股票价格要受到诸如公司经营状况、供求关系、银行利率、大众心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其波动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正是这种不确定性,有可能使股票投资者遭受损失。 价格波动的不确定性越大,投资风险也越大。 因此,股票是一种高风险的金融产品。 例如,称雄于世界计算机产业的国际商用机器公司(IBM),当其业绩不凡时,每股价格曾高达170美元,但在其地位遭到挑战,出现经营失策而招致亏损时,股价又下跌到40美元。 如果不合时机地在高价位买进该股,就会导致严重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