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发布日期:2025-01-08

第一章 总则

  1. 本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交易法》制定。
  2. 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期货交易的活动。
  3. 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为标的物的买卖活动。

第二章 期货交易所

  1. 期货交易所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经国务院批准开业的专门从事期货交易的法人。
  2. 期货交易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有明确的组织章程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2. 有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
    3. 有符合期货交易市场发展需要的人员、设备和场所;
    4. 具有健全的交易规则和完善的交易系统。
  3. 期货交易所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章,履行以下职责:
    1. 组织和管理期货交易;
    2. 制定和修改交易规则;
    3. 提供交易场所和交易设施;
    4. 监督交易活动;
    5. 维护市场秩序;
    6. 保护交易者的合法权益。
  4. 期货交易所应当对交易活动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交易行为。

第三章 期货公司

  1. 期货公司是指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经国务院批准开业的专门从事期货交易经纪业务的法人。
  2. 期货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有明确的组织章程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2. 有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
    3. 有符合期货交易市场发展需要的人员、设备和场所;
    4. 具有健全的交易规则和完善的交易系统。
  3. 期货公司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章,履行以下职责:
    1. 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
    2. 提供交易信息和咨询服务;
    3. 管理客户资金和期货合约;
    4. 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4. 期货公司应当对客户的交易活动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交易行为。

第四章 期货交易者

  1. 期货交易者是指参与期货交易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 期货交易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章,履行以下义务:
    1. 了解并遵守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的交易规则;
    2. 如实向期货公司提供交易信息;
    3. 按照约定及时足额履行期货合约;
    4. 维护市场秩序,不得从事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3. 期货交易者应当对自己的交易活动承担责任。

第五章 期货合约

  1. 期货合约是指期货交易所制定的,规定标的物的数量、质量、交收时间、交收地点、交收方式和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标准化合约。
  2. 期货合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标的物清晰明确;
    2. 交易单位统一;
    3. 交收时间、地点和方式明确具体;
    4. 交易规则完善,公平公正。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答案】:A,B,C《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四条,期货交易应当在依照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设立的期货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期货交易场所进行。 禁止在前款规定的期货交易场所之外进行期货交易。 A项正确。 第八十五条,不属于期货交易的商品或者金融产品的其他交易活动,由国家有关部门监督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B项正确。 第六条,设立期货交易所,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 未经国务院批准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期货交易场所或者以任何形式组织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 C项正确。 故本题答案为ABC。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三章 期货公司

期货公司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设立的金融公司,专门从事期货业务。 设立期货公司需要经过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并在公司登记机关注册。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期货公司,从事期货业务。

申请设立期货公司,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并具备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期货从业资格、公司章程符合法律规定、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且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及业务设施、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等要求。 注册资本为实缴资本,股东应以货币或期货公司经营必需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其中货币出资比例不得低于85%。 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在受理期货公司设立申请后,将在6个月内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进行审查,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期货公司业务实行许可制度,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按照其商品期货、金融期货业务种类颁发许可证。 期货公司可申请经营境内期货经纪业务、境外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以及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期货业务。 期货公司不得从事与期货业务无关的活动,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期货自营业务,也不得为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融资或对外担保。

期货公司从事经纪业务时,接受客户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客户进行期货交易,交易结果由客户承担。 期货公司办理合并、分立、停业、解散、破产、变更业务范围、变更注册资本、新增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控股股东变更、设立、收购、参股或终止境外期货类经营机构等事项,需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住所或营业场所变更、设立或终止境内分支机构、变更境内分支机构经营范围等事项,需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批准。

期货公司或其分支机构有特定情形的,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依法注销期货业务许可证。 期货公司在注销许可证前,需结清相关期货业务并依法返还客户的保证金和其他资产。 期货公司分支机构在注销经营许可证前,应终止经营活动,妥善处理客户资产。 期货公司应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业务管理规则、风险管理制度,遵守信息披露制度,保障客户保证金的安全,并按照期货交易所的规定向交易所报告大户名单、交易情况。

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其他期货经营机构应取得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资格。 期货公司应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业务管理规则、风险管理制度,遵守信息披露制度,保障客户保证金的安全,按照期货交易所的规定向交易所报告大户名单、交易情况。 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其他期货经营机构也应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扩展资料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于2007年3月6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9号公布,根据2012年10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7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该《条例》分总则、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期货交易基本规则、期货业协会、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8章87条,自2007年4月15日起施行。 1999年6月2日国务院发布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予以废止。 新《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已经2012年9月12日国务院第21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八章 附 则

第八十二条,本条例详细解释了期货交易中的特定术语,以确保市场参与者对相关概念有清晰的理解。 商品期货合约指涉农产品、工业品、能源以及其他商品及其相关指数产品。 金融期货合约则以有价证券、利率、汇率等金融产品及其相关指数作为标的物。 保证金,是期货交易者按照规定交纳的资金或有价证券,用于结算和保证合约的执行。 结算环节根据期货交易所的规则,对交易双方的交易结果进行资金清算和划转。 交割过程涉及合约到期时,通过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或现金差价结算,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 平仓行为则指交易者买入或卖出与持有合约品种、数量、交割月份相同的合约,以了结期货交易。 持仓量指期货交易者持有的未平仓合约数量,持仓限额则是交易所对交易者的持仓量规定上限。 标准仓单是交割仓库开具并经期货交易所认定的标准化提货凭证。 涨跌停板制度限制了合约在单日交易中的价格变动幅度。 内幕信息是指可能对期货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包括政策、交易所决定、资金动向及对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则指能够接触或获得此类信息的特定人员。

第八十三条,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有权批准设立期货专门结算机构,专门负责期货交易所的结算及相应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八十四条,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收购或参股期货经营机构,以及境外期货经营机构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定,经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第八十五条,在期货交易所之外进行的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交易场所的期货交易,将遵循本条例的相关规定。

第八十六条,不属于期货交易的商品或金融产品的其他交易活动,由国家其他部门进行监督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八十七条,本条例自2007年4月15日起施行。 1999年6月2日发布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扩展资料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于2007年3月6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9号公布,根据2012年10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7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该《条例》分总则、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期货交易基本规则、期货业协会、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8章87条,自2007年4月15日起施行。 1999年6月2日国务院发布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予以废止。 新《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已经2012年9月12日国务院第21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通过万利期货开户网预约期货开户,只收期货交易所手续费加1分,可调低至交易所保证金标准。比您自己去期货公司营业厅办理开户,能多节省60%的交易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