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

期货合约交易规则指南

发布日期:2024-04-04

期货合约是金融市场中一种重要的衍生品,的是双方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按约定价格和数量交易标的资产的合同。期货合约可涵盖大宗商品、金融商品、货币等各种资产类型。期货交易属于高风险高回报的投资方式,要求投资者具备一定的金融知识和风险承受能力。

期货合约托管是指投资者在进行期货交易时,将资金和合约委托给第三方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管。其目的在于保障资金安全,防止市场操纵和欺诈行为。选择期货合约托管机构时应重视机构信誉和资质,确保资金安全和合法权益。

期货合约托管的优势在于降低操作风险和信息不对称风险,提升交易透明度和公平性。托管机构会监管资金和合约,保证交易合规和安全,使投资者专注市场走势和交易策略,减少担忧。

期货合约托管也存在着一些风险和挑战。投资者需支付托管费用和服务费用,增加交易成本。选择不当的托管机构可能带来监管漏洞和风险,导致资金损失和合约纠纷。因此,投资者在选择托管机构时需进行充分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选择有实力和信誉的机构合作。

期货合约托管作为期货交易中的重要环节,对保障投资者权益和市场稳定至关重要。投资者应根据自身需求和风险偏好选择合适托管机构,合理规划交易策略,谨慎参与期货交易,实现稳健的长期投资收益。


股指期货规则(股指期货交易规则详解举例)

股指期货是指以股票指数为标的物进行交易的金融衍生品,其交易规则对于投资者来说至关重要。本文将对股指期货的交易规则进行详细解析,并举例说明其具体应用。

一、期货合约的交易规则

期货合约是指投资者与交易所签订的衍生品合约,其中包含了买卖双方约定的交易规则。在股指期货中,交易规则涉及合约大小、合约到期日、交易时间、交易保证金等方面。

1.合约大小

合约大小是指每手期货合约所包含的股票指数数量。以上证50指数为例,每手合约的大小为300股。这意味着投资者在交易时,每手合约将涉及到300股标的股票指数。

2.合约到期日

3.交易时间

股指期货的交易时间通常与股票市场的交易时间相一致。以上证50期货为例,交易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9:15至11:30和下午1:00至3:00。投资者可以在这段时间内进行合约的买卖交易。

4.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是指投资者在进行期货合约交易时需要缴纳的资金。保证金的作用是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并强制执行合约的履约义务。具体的保证金比例由交易所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二、交易规则的执行机制

交易规则的执行机制是指交易所对于交易规则的监管和执行方式。在股指期货市场中,交易规则的执行包括了交易中断机制、价格机制、涨跌停板等。

1.交易中断机制

交易中断机制是指在市场异常波动情况下,交易所暂停交易的规定。在股指期货市场中,如果发生了指数大幅下跌或上涨,交易所将会停止交易一段时间,以避免投资者的过度交易。

2.价格机制

价格机制是指对于期货合约价格的波动幅度进行,以防止价格过于剧烈的波动。在股指期货市场中,交易所设置了价格范围,当价格超出该范围时,将触发交易暂停或调整的措施。

3.涨跌停板

涨跌停板是指对于期货合约价格上涨或下跌的。在股指期货市场中,涨停板和跌停板分别是指在一天内价格上涨或下跌达到一定幅度后,期货合约将暂停交易。

三、交易规则的风险控制

交易规则的风险控制是指交易所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市场稳定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在股指期货市场中,风险控制措施主要包括了强制平仓、停牌和交割等。

1.强制平仓

强制平仓是指在投资者无法满易保证金要求或发生重大违约行为时,交易所采取的强制平仓措施。交易所将会按照一定的程序,将投资者持仓的期货合约进行强制平仓,以保护市场稳定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2.停牌

停牌是指在市场异常波动或其他特殊情况下,交易所暂停某只或多只期货合约的交易。这是为了防止价格的过度波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和市场稳定。

3.交割

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投资者按照约定进行实物或现金交割的行为。在股指期货交割中,投资者可以选择实物交割或现金交割。交割的方式由交易所规定,并在合约到期前进行公告。

四、股指期货规则的实际应用举例

为了更好地理解股指期货的规则和应用,我们以上证50期货为例进行说明。假设投资者预测上证50指数将上涨,可以通过买入上证50期货合约来获利。根据交易规则,投资者需了解合约大小、到期日、交易时间和保证金要求等信息,并决定参与交易的数量和时间。

在交易过程中,如果市场波动剧烈,交易所可能会启动交易中断机制,暂停交易一段时间。此时,投资者需要密切关注市场情况,并及时调整策略。

在交易过程中,如果价格波动超出了价格范围,交易所将暂停交易,投资者需要根据市场走势进行调整。

当合约到期日临近时,投资者需要决定是进行平仓还是选择交割。如果投资者选择平仓,他们将根据市场价格进行卖出,获得相应的收益。如果投资者选择交割,他们需要按照交易所的规定进行实物或现金交割。

股指期货交易规则对于投资者来说至关重要。本文介绍了期货合约的交易规则、交易规则的执行机制和风险控制措施,并以上证50期货为例进行了具体说明。通过了解和应用这些交易规则,投资者可以更好地参与股指期货市场,实现投资收益。

玉米期权合约规则最全解读与策略展望

主要观点

从全球衍生品市场来看,玉米期权在农产品期权中交易活跃度位于前列,根据FIA统计,2018年上半年CBOT玉米期权成交量约14,516,380手,占标的期货成交量的26%。大商所玉米期权上市将在服务“三农”、优化套保工具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历史波动率方面,17年以来玉米期货波动率低位震荡,基于玉米期货主力连续计算,2019年1月15日玉米期货20日历史波动率为10.82%,30日历史波动率位于12.36%,60日波动率位于14.88%。基于2018年至今数据统计,玉米期货30日历史波动率震荡区间为【4.8%,23.3%】,中位数位于10.18%附近,当前波动率水平处于较为适中的区间。

玉米期权上市后隐含波动率定价料与历史波动率水平一致性更高,通过其他品种的经验上看,料C1905隐含波动率与30-60日偏长期的历史波动率接近可能性更大。目前玉米波动率呈现震荡走弱的趋势,在短期供需格局偏宽松玉米期价弱势震荡的情况下,波动率也难有起色,预计玉米期权1905合约隐含波动率在【13%,15%】的区间较为合理,高估或产生卖波动率策略空间。

投资建议

关注玉米期权上市初期波动率交易机会,以逢高沽空波动率的思路为主,若期权隐含波动率较历史波动率相对高估可择机布局卖出跨式波动率中性策略。

当前玉米供应较为充足,临储玉米去库存力度或将进一步加大,玉米期价短期或继续弱势运行,建议C1905合约以看跌期权熊市价差策略布局为主。长期来看,随着临储玉米去库存进一步去化,未来玉米供需格局或将趋紧,玉米期权波动率也很可能将摆脱当前偏低的格局迎来结构上的波动率中枢上移。

风险提示

天气情况、政策、宏观经济等方面的不利影响。

一、前言

从全球衍生品市场来看,玉米期权在农产品期权中交易活跃度位于前列,根据FIA统计,2018年上半年CBOT玉米期权成交量约14,516,380手,占标的期货成交量的26%,CBOT豆粕期权成交量为2,080,954手,占标的成交量的12%。同期大商所豆粕期权成交5,602,611手,相对标的占比5%,持仓量285,311手,相对标的占比13%。豆粕期权市场活跃度2018年快速增长,18年上半年成交量较去年同期增长440%,持仓量同比增长163%。国内期权市场发展迅速,且更多的期权品种将在2019年推出,玉米期权作为今年首批次上市的农产品期权品种之一具有重要意义:首先,玉米期权可以为服务“三农”提供更为市场化的方式,例如通过补贴农户期权权利金,在保障农户收入水平的同时保留商品的市场化定价;其次,期权以其灵活的组合策略可为饲料、加工贸易等相关产业链提供的多样化的套期保值工具,基差点价贸易模式中利用期权做保护保护头寸可降低点价的风险。对于期权投资者而言更多期权品种的上市带来更多的交易机会,也将逐渐打开期权跨品种策略的空间。

二、玉米期权合约规则介绍

大商所玉米期权合约设计整体上与豆粕期权相差不大,玉米期权合约标的为玉米期货合约,交易单位为1手(10吨)玉米期货合约。合约月份方面,期权合约月份与标的期货相同,即1/3/5/7/9/11月合约。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为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第5个交易日,标的期货到期日为合约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到期日设置方面与豆粕期权相同。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为0.5元/吨,期货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为1元/吨,主要是考虑到理论上平值期权价格变化约等于期货的一半。

行权价设置覆盖玉米期货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上下浮动1.5倍当日涨跌停板幅度对应的价格范围,行权价区间大于1000元/吨小于等于3000元/吨的区间内行权价格间距为20元/吨。期权涨跌停板幅度与标的期货一致,玉米期货涨跌停板为4%,例如,C1905结算价1810/吨,某行权价的C1905看涨期权合约结算价100/吨,期权涨停板价格为100+1810*4%=172.4,跌停板为27.6,最低报价为最小报价单位0.5。

玉米期权行权方式为美式,期权的买方可以在到期日及到期前任一交易日提出行权,若期权的买方未提出行权,最后交易日虚值期权作废,实值期权收盘后集中自动行权,其中期权的虚/实值基于最后交易日期货结算价判断。期权卖方则相应的可能会被动履约,看涨期权卖方被动履约建标的空头,看跌期权卖方动履约建标的多头。从豆粕期权行权率来看,截至2018年4月底,根据大商所数据豆粕期权累计行权量仅为4.1万手,主要集中在期权到期前5个交易日,其中M1805合约到期日前行权2426手(占比16%),到期日行权手(占比84%),行权后期货持仓占标的期货持仓量5.5%。

三、波动率分析

17年以来玉米期货相对而言波动率较低,基于玉米期货主力连续计算,2019年1月15日玉米期货20日历史波动率为10.82%,30日历史波动率位于12.36%,60日波动率位于14.88%。基于2018年至今数据统计,玉米期货30日历史波动率震荡区间为【4.8%,23.3%】,中位数位于10.18%附近,当前波动率水平处于较为适中的区间。15-16年玉米30日历史波动率突破100%的高位,除受临储改革影响玉米价格大幅下挫外,下月合约还存在着巨大的贴水,主力连续价格有较大的换月缺口造成波动率急剧升高。

从大商所豆粕期权的隐含波动率走势来看,豆粕隐含波动率与历史波动率(30日)走势一致性较高,重大事件与拐点上隐含波动率有一定程度的领先作用,上市至今震荡幅度较宽为10%-30%的大致范围。与玉米不同,DCE豆粕与CBOT豆粕在2018年以前波动率相关性较强,且CBOT豆粕隐含波动率走势相对领先可作为内盘豆粕期权交易的重要参考,但随着今年以来从美国进口大豆数量大幅下滑二者走势呈现偏离,外盘豆粕波动率交易指导意义下降。

玉米期权上市后隐含波动率定价料与历史波动率水平一致性更高,通过其他品种的经验上看,料C1905隐含波动率与30-60日偏长期的历史波动率接近可能性更大。目前玉米波动率呈现震荡走弱的趋势,在短期供需格局偏宽松玉米期价回归基本面弱势下行的情况下,波动率也难有起色,预计玉米期权1905合约隐含波动率在【13%,15%】的区间较为合理,高估或产生卖波动率策略空间。

四、投资建议

关注玉米期权上市初期波动率交易机会,以逢高沽空波动率的思路为主,若期权隐含波动率较历史波动率相对高估可择机布局卖出跨式波动率中性策略。

当前玉米供应较为充足,临储玉米去库存力度或将进一步加大,玉米期价短期或继续弱势运行,建议C1905合约以看跌期权熊市价差策略布局为主。长期来看,随着临储玉米去库存进一步去化,未来玉米供需格局或将趋紧,玉米期权波动率也很可能将摆脱当前偏低的格局迎来结构上的波动率中枢上移。

五、风险提示

天气情况、政策、宏观经济等方面的不利影响。

股指期货交易制度解析

为了规范期货交易行为,维护期货市场秩序,防范市场风险,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中金所建立了一系列严格的交易规则和风险管理制度。投资者应该特别关注交易所风险管理制度,避免在交易中因各种原因被强行平仓从而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中金所实行的风险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1.保证金制度;

2.涨跌停板制度;

3.持仓限额制度;

4.大户持仓报告制度;

5.强行平仓制度;

6.强制减仓制度;

7.结算担保金制度;

8.风险警示制度。

(一)保证金制度

和其它商品期货一样,股指期货同样实行保证金制度,这是期货交易的特点之一。“杠杆效应”使投资者可交易的金额被数倍放大,也使投资者承担的风险增加。

凡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无论买方还是卖方,在进行交易时均需按交易所的规定缴纳交易保证金,并视价格变动情况确定是否追加保证金。因此,交易保证金是已被合约占用的资金。目前,中金所规定对于套期保值交易和非套期保值交易,沪深300和上证50股指期货为合约价值的10%,中证500股指期货为合约价值的15%。需要提醒的是,由于期货公司为了更严格地控制客户的风险,一般会在中金所规定的保证金比例基础上浮0到3个百分点。

根据保证金率投资者就可以算出买卖一手股指期货所需保证金,更科学地分配和管理资金,控制交易风险。

此外,中金所还规定了四种特殊情形,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调整交易保证金:

1.期货交易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单边市)。

什么是单边市呢?是指某一合约收市前5分钟内出现只有停板价格的买入(卖出)申报、没有停板价格的卖出(买入)申报,或者一有卖出(买入)申报就成交、但未打开停板价格的情形。也就是说,收市前5分钟涨(跌)停板没有打开。

2.遇国家法定长假。

由于国内外某些假期的不同步,可能会出现长假期间国内股市休市,而国外股市继续开市。假期内如果出现重大事件,可能会造成节后开市产生单边市的风险,因此交易所可能会采取临时提高保证金标准的措施。这种防范市场风险的方式在商品期货市场非常常见。

3.交易所认为市场风险明显变化。

4.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形。

(二)涨跌停板制度

一旦市场连续出现单边市后,中金所有权根据市场情况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包括:提高交易保证金标准、限制开仓、限制出金、限制平仓、暂停交易、调整涨跌停板幅度、强制减仓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交易所有权采取上述措施,但不是必须要采取,同时交易所可以采取以上风险控制措施中的一种或者多种。

目前中金所股指期货合约的每日涨跌停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这点不同于股票市场,股票市场涨跌停幅度是上一交易日收盘价的±10%。在最后交易日,为了使股指期货合约价格波动有足够的自由空间,此时的涨跌停板幅度将为20%。

(三)持仓限额制度

持仓限额是指交易所规定的客户持仓的最大数量。同一客户在不同期货公司开仓交易,其持仓合计不得超出该客户的持仓限额。

实行持仓限额制度是交易所为了防止市场风险过度集中于少数交易者,以及为了防范操纵市场行为,对投资者的持仓量进行限制的制度。

持仓限额的限制主要是针对投机交易,进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套利交易的持仓则另有规定,匹配中金所现货要求即可。目前IF持仓限额为5000手,IH、IC持仓限额为1200手。

(四)大户持仓报告制度

中金所规定,客户持仓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报告标准或者交易所要求报告的,应当与交易所规定的时间内向交易所报告。

通过实施大户报告制度,中金所可以对持仓量较大的投资者进行重点监控,了解其持仓动向、意图,对于有效防范市场风险有积极的意义。

(五)强行平仓制度

强行平仓是指交易所或期货公司按有关规定对投资者持仓实行强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性风险控制措施。强行平仓制度的实行,能及时制止风险的扩大和蔓延,是一种迫不得已的纪律性控制风险的最后手段。

中金所列出了几种强行平仓的情形:

1.客户持仓超出持仓限额标准,且未能在第一节结束前平仓;

2.因违规、违约受到交易所强行平仓处理;

3.根据交易所的紧急措施应当予以强行平仓;

4.交易所规定应当予以强行平仓的其他情形。

强行平仓的价格通过市场交易形成。通常采取市价委托方式平仓。

(六)强制减仓制度

强制减仓和强行平仓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强行平仓制度针对的是单个投资者或期货公司的持仓违规或保证金不足而采取的个案处理方式,而强制减仓制度针对的是持有合理持仓头寸、不存在违规或保证金不足的市场全体投资者的风险控制手段。

强制减仓制度是指当市场出现连续两个交易日的同方向涨(跌)停板单边市等特别重大的风险时,中金所为迅速、有效化解市场风险,防止会员大量违约而采取的紧急措施。

(七)结算担保金制度

结算担保金是指由结算会员依照交易所规定缴存的,用于应对结算会员违约风险的共同担保资金。

(八)风险警示制度

风险警示制度是指中金所认为必要的,可以分别或同时采取要求期货公司及机构投资者报告情况、谈话提醒、书面警示、发布风险警示公告等措施中的一种或者多种,以警示和化解风险。这一制度主要是针对期货公司及机构投资者的不良交易行为的。

对中小散户来说,因资金实力所限,无需担心持仓数量会触到限额。持仓限额制度、大户持仓报告制度和风险警示制度显然都是针对机构大客户的,对中小散户具有保护作用。

总的来说,股指期货交易规则的制定是以市场风险控制为主要目的。其中的保证金制度、强行平仓制度和强制减仓制度是一系列风险控制制度中的最根本、也是最重要的制度。期货交易风险的根源来自于保证金交易的杠杆效应,强行平仓或强制减仓是控制期货交易风险的最后防线。这就提醒投资者注意强行平仓或强制减仓的条件,避免在交易中因各种原因被强行平仓,从而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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