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所将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交易手续费
发布日期:2021-12-03
郑州商品交易所经研究决定,对部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交易手续费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自2021年12月8日结算时起,棉花期货22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自2021年12月13日结算时起,棉花期货22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
二、自2021年12月8日结算时起,红枣期货2201、2203、2205、2207及22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
三、自2021年12月6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纯碱期货2205合约的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10元/手。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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