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春节大商所和郑商所期货交易保证金调整
发布日期:2025-01-22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25年春节期间部份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及涨跌停板幅度进行以下调整:
一、自2025年1月24日起,二甲苯和烧碱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2%,涨跌停板幅度为10%;而白糖、棉花、菜粕、菜油、PTA、甲醇、尿素、硅铁、锰硅、短纤与瓶片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0%,涨跌停板幅度为9%;棉纱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则为8%,涨跌停板幅度为7%。
二、自2025年2月5日恢复交易以来,自持仓量最大的合约在未出现单边涨跌停的情况下,其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短纤和瓶片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将设定为7%,涨跌停幅度为6%;而玻璃、纯碱和红枣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将为10%,涨跌停幅度为9%。其他品种的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幅度则恢复至调整前的水平。
按照规定实施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以及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需遵循相关规定。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的研究决定,我所将在2025年春节休市前后,对各类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进行如下调整:
自2025年1月24日(星期五)结算时起,铁矿石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将调整为12%,交易保证金水平则调整为14%;焦炭期货合约的涨跌停幅度调整为10%,而交易保证金水平保持不变;焦煤期货合约的涨跌停幅度同样调整为10%,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4%。黄大豆1号、玉米、鸡蛋、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丙烯及聚氯乙烯期货合约的涨跌停幅度调整至8%,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9%;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乙二醇及苯乙烯期货合约的涨跌停幅度调整为9%,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0%;棕榈油和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的涨跌停幅度调整为10%,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1%;玉米淀粉期货合约的涨跌停幅度调整为7%,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8%;粳米期货合约的涨跌停幅度调整为6%,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7%;生猪和原木期货合约的涨跌停幅度调整为8%,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0%;纤维板和胶合板期货合约的涨跌停幅度调整为7%,交易保证金水平保持不变。
在2025年2月5日(星期三)恢复交易后,如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在没有涨跌停板且连续报价的情况下,首次结算时将进行以下调整:
铁矿石、焦炭、焦煤、黄大豆1号和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玉米淀粉、粳米、鸡蛋、生猪、线性低密度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乙二醇、苯乙烯、液化石油气、原木、纤维板和胶合板等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及交易保证金水平已恢复至节前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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