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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所、上期能源免收全年交割手续费

发布日期:2020-04-17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等有关规则,交易所应向实物交割的买卖双方收取交割手续费。

此前,上期所及上期能源各挂牌品种交割手续费分别为,铜、铝、锌、铅等有色品种2元/吨,螺纹钢、线材、热卷等钢材品种1元/吨,上期能源旗下的原油0.05元/桶、20号胶4元/吨……

此次调整后,上期所挂牌的16个品种和上期能源挂牌的2个品种暂将交割手续费标准调整为0。包含期货转现货、标准仓单转让等通过上期所或上期能源结算,并按交割标准收取的手续费。

具体执行时间,将从今年4月10日至2021年1月8日。这也将有助于减轻市场投资者在参与期货交割时面临的资金压力。

上期所和上期能源相关负责人表示,调整交割手续费收取标准的工作涉及面较广,上期所和上期能源秉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初衷,将密切关注具体工作的后续进展并切实保障让利于民。

下一步,将根据市场情况变化及发展趋势,实时关注交割情况,力求增强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的联动性,提高实体企业参与期货交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期货交割业务的有序开展。